在撰写“刑事受案未立案证人告知书”时,我们首先要明确其核心目的:即向证人说明案件虽已受案但尚未立案的情况,以及可能的原因和后续处理方式。以下是一个基于您提供参考信息,并经过适当调整以适应证人告知场景的范本:
刑事受案未立案证人告知书
尊敬的[证人姓名]:
关于您所提供的[案件名称或简要案情]相关证言,我单位([具体单位名称,如XX市公安局XX分局])已依法进行受案登记。现就案件立案情况向您作如下告知:
一、案件受案情况:
我单位于[受案日期]正式受理了[案件名称或简要案情描述]一案,并已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初步调查工作。
二、未立案原因:
经审查,目前该案件尚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具体原因为:[详细说明未立案的具体理由,如证据不足、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属于民事纠纷范畴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具体条款,如第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等]的规定,我单位决定暂不对该案进行刑事立案。
三、后续处理方式:
四、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请随时与我单位联系。联系电话:[具体电话号码];办公地址:[具体地址]。
特此告知。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制作说明: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范本中的具体内容,以确保告知书的准确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