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受案未立案证人告知书怎么写-王谦律师|法行宝
2025-09-01 刑事辩护

在撰写“刑事受案未立案证人告知书”时,我们首先要明确其核心目的:即向证人说明案件虽已受案但尚未立案的情况,以及可能的原因和后续处理方式。以下是一个基于您提供参考信息,并经过适当调整以适应证人告知场景的范本:


刑事受案未立案证人告知书

尊敬的[证人姓名]:

关于您所提供的[案件名称或简要案情]相关证言,我单位([具体单位名称,如XX市公安局XX分局])已依法进行受案登记。现就案件立案情况向您作如下告知:

一、案件受案情况:

我单位于[受案日期]正式受理了[案件名称或简要案情描述]一案,并已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初步调查工作。

二、未立案原因:

经审查,目前该案件尚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具体原因为:[详细说明未立案的具体理由,如证据不足、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属于民事纠纷范畴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具体条款,如第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等]的规定,我单位决定暂不对该案进行刑事立案。

三、后续处理方式:

  1. 补充证据:若后续有新的证据出现,足以证明存在犯罪事实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我单位将依法重新启动立案程序。
  2. 其他法律途径:对于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案件,您或相关当事人可通过民事诉讼、行政调解等其他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3. 复议申请:如您对本决定持有异议,认为案件应当立案而未予立案,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后[具体期限,如十日]内向我单位申请复议,或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

四、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请随时与我单位联系。联系电话:[具体电话号码];办公地址:[具体地址]。

特此告知。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制作说明:

  1. 准确性:确保告知书中提及的案件名称、受案日期、未立案原因等信息准确无误。
  2. 法律依据: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准确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
  3. 清晰性:语言表述应清晰、简洁,避免使用过于专业或晦涩的词汇,确保证人能够理解。
  4. 正式性:告知书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体现其正式性和法律效力。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范本中的具体内容,以确保告知书的准确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