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受理告知书怎么写-邓晓霞律师|法行宝
2026-04-07 刑事辩护

刑事案件受理告知书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法院在正式受理刑事案件后,向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或犯罪嫌疑人等相关方出具的书面通知,用于告知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其核心内容包括案件受理的基本信息、办案单位信息、当事人权利义务等。以下是一份刑事案件受理告知书的参考模板及撰写要点:

模板示例

刑事案件受理告知书

编号:[具体编号]

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犯罪嫌疑人:[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体号码]

联系方式:[电话/地址]

告知单位:[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名称]

告知日期:[年/月/日]

案件名称:[具体案由,如“张某盗窃案”]

案件编号:[具体编号]

告知内容:

  1. 案件受理情况:
    本单位已于[受理日期]正式受理[案件名称]一案,案件编号为[具体编号]。

  2. 办案单位及联系人:
    本案由[具体部门,如“XX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负责办理,承办人为[警官姓名],联系方式为[电话/邮箱]。

  3. 当事人权利义务:

    • 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您有权了解案件进展情况,但涉及国家秘密、侦查秘密或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您有义务配合办案单位调查,如实提供证据材料,不得伪造、隐匿或毁灭证据。
    • 犯罪嫌疑人:
      您有权委托辩护人,并在侦查阶段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您有义务如实回答办案人员的提问,但涉及与案件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
      您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但需符合法定条件。
  4. 注意事项:

    • 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办案单位及时与您联系。
    • 如需补充材料或了解案件进展,请联系承办人[警官姓名]。
    • 对办案单位或人员的违法行为,您有权向检察机关或上级机关投诉。

告知单位(盖章):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名称]
日期:[年/月/日]

撰写要点

  1. 明确主体信息:

    • 需写明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或犯罪嫌疑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确保通知送达准确。
    • 告知单位需加盖公章,以增强文书效力。
  2. 清晰表述案件信息:

    • 案件名称应简明扼要,如“张某盗窃案”“李某故意伤害案”等。
    • 案件编号需唯一,便于后续查询和管理。
  3. 详细说明权利义务:

    • 根据当事人身份(报案人、犯罪嫌疑人等)区分权利义务内容,避免混淆。
    • 权利部分需包括知情权、委托辩护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权等;义务部分需强调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不得伪造证据等。
  4. 注明联系方式与投诉渠道:

    • 提供办案单位及承办人的联系方式,方便当事人沟通。
    • 明确投诉渠道(如检察机关、上级机关),保障当事人监督权。
  5. 语言简洁规范:

    • 使用法律术语但避免晦涩,确保当事人能够理解。
    • 条款分项列举,逻辑清晰,便于阅读。

如有具体案件需要撰写受理告知书,或对模板内容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案件细节提供进一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