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什么企业不给职工交纳公积金属合法行为”这一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不给职工交纳公积金的行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不合法的。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和性质。住房公积金是在职职工所在单位及其个人按照职工工资收入一定比例按月缴存的、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职工个人长期住房储金。它对于职工来说,是一种重要的住房保障制度,有助于职工在购房时获得更优惠的贷款条件。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该条例明确指出,住房公积金制度具有强制性,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都必须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这意味着,无论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还是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只要它们录用了职工,就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那么,什么情况下企业不给职工交纳公积金会被视为合法呢?实际上,在正常情况下,不存在企业不给职工交纳公积金而仍然合法的情形。如果企业未按照规定为职工交纳公积金,那么这种行为就是违法的,职工有权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并要求企业补缴公积金。
当然,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或争议点。比如,企业可能以各种理由拒绝为职工交纳公积金,或者职工可能对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缴存基数等存在疑问。在这种情况下,职工可以通过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存证明、工资流水等材料来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如果投诉符合受理条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会启动行政执法流程,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综上所述,不给职工交纳公积金的行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不合法的。如果您所在的企业未按照规定为您交纳公积金,那么您有权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并要求企业补缴公积金。希望这个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