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问询需要做笔录吗-杨文萍律师|法行宝
2025-08-26 刑事辩护

在刑事案件中,问询过程确实需要做笔录,但这里的笔录并不单纯指一种类型,而是根据问询对象的不同,分为询问笔录和讯问笔录。接下来,我将为您详细解释这两种笔录及其重要性。

一、询问笔录

定义与对象: 询问笔录是司法人员在刑事案件中,对证人、被害人、知情人等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询问时所作的文字记录。这些人员虽然不是案件的直接参与者,但他们的陈述对于查明案件事实、鉴别和印证其他证据具有重要作用。

目的与重要性: 询问笔录的主要目的是查明犯罪分子和案件的真实情况,为办案人员提供侦查线索。一份规范、严谨的询问笔录能够确保被询问人的陈述被准确、完整地记录下来,为后续的司法程序提供可靠依据。同时,它也是保障被询问人权利的重要手段,确保他们在问询过程中受到公正、合法的对待。

制作要求:

  • 询问须由2名以上办案人员进行,并告知被询问人其权利义务。
  • 记录时应尽量保持被询问人原话的原貌,记录速度要快,并围绕证据的有效部分进行记录。
  • 制作完毕后,应请被询问人仔细核对,无误后由其签字确认,并按手印。涉及重要案情或重要信息的地方,以及数字尤其是钱数的地方,都需要按手印确认。

二、讯问笔录

定义与对象: 讯问笔录是侦查人员在侦查活动中,为了证实犯罪、查明犯罪事实,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讯问时如实记载讯问情况的文字记录。这些人员是案件的直接参与者或涉嫌者,他们的陈述对于证明犯罪事实、确定犯罪责任具有关键作用。

目的与重要性: 讯问笔录的主要目的是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作为刑事诉讼活动中的重要证据形式之一。一份规范、严谨的讯问笔录能够确保犯罪嫌疑人的陈述被准确、完整地记录下来,为后续的司法程序提供有力支持。同时,它也是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的重要手段,确保他们在讯问过程中受到公正、合法的对待。

制作要求:

  • 讯问时,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 讯问笔录的书写应当用钢笔、毛笔或其他能长期保持字迹的书写工具。
  • 讯问笔录首部内容的填写要内容齐全,不得漏填。
  •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 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三、笔录在刑事案件中的整体作用

在刑事案件中,笔录是司法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不仅记录了案件的相关信息,还为后续的司法程序提供了可靠依据。通过询问笔录和讯问笔录的制作,司法机关能够全面、准确地了解案件事实,为案件的公正、准确和高效处理提供有力支持。

综上所述,刑事案件问询过程中确实需要做笔录,包括询问笔录和讯问笔录。这些笔录在刑事案件中具有重要作用,是司法机关查明案件事实、保障当事人权利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