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采购合同补充协议合同总量按多少比例-李立律师|法行宝
2025-04-01 合同纠纷

设备采购合同补充协议的合同总量,一般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具体分析如下:

一. 补充协议合同总量的限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设备采购合同的补充协议,即补充协议的合同总量(即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二. 实例说明

  • 假设原设备采购合同的金额为100万元,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补充协议的合同总量就不得超过10万元(100万元 * 10%)。如果补充协议的金额超过了这一限制,那么该补充协议可能面临法律上的无效或可撤销的风险。

我建议在签订设备采购合同的补充协议时,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补充协议的合同总量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