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了存折取款构成诈骗罪。具体分析如下:
一. 行为分析
- 主观意图:拾到存折后,若取款人没有积极主动归还存折,而是将存款全部取走,这显示出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种意图是诈骗罪构成的一个关键要素。
- 客观行为:取款人通过隐瞒真相,即冒名顶替存款人,使银行工作人员相信其就是存款人而将存款交付与他。这种行为符合诈骗罪中“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财物”的规定。
二.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在此案例中,若取款人取走的存款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三. 相关案例
- 例如,王某拾到一张存折及密码,随后到银行将钱取出。当公安机关找到王某时,王某虽将钱如数交出,但其行为仍被认定为诈骗罪,因其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且客观上实施了冒领的行为。
综上所述,捡了存折取款的行为,若取款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且客观上实施了冒领的行为,则构成诈骗罪。我建议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应尽快将拾到的存折交给公安机关或银行,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