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别人代为保管的存折里取钱占为己有是什么罪-张金荣律师|法行宝
2025-11-09 刑事辩护

将别人代为保管的存折里的钱取走并占为己有,根据行为人的身份和具体情况,可能构成侵占罪或职务侵占罪。以下是对这两种罪名的详细分析:

一、侵占罪

  1. 定义与构成要件:

    •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
    • 构成要件包括:侵犯他人财产所有权;实施了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或交出的行为;主体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持有他人财物的自然人;主观方面具有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2. 数额标准与行为特征:

    • 数额标准:通常参照相关司法解释及司法实践,侵占数额达到一万元以上可被视为数额较大,具体需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确定。
    • 行为特征:包括代为保管(基于委托信任关系或事实管理而控制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以所有人自居,随意处分财物)以及拒不退还(明确拒绝归还或通过手段拖延、隐瞒)。
  3. 处罚:

    •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应用场景:如果行为人并非利用职务之便,而是基于一般的委托信任关系代为保管存折,并私自取走存折里的钱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拒不退还,则可能构成侵占罪。

二、职务侵占罪

  1. 定义与构成要件:

    •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 构成要件包括:侵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了本单位的财物,且数额较大;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主观方面具有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目的。
  2. 处罚:

    •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应用场景:如果行为人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如保管单位资金、存折等),私自取走存折里的钱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则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三、区分与注意事项

  1. 犯罪主体: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自然人,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
  2. 犯罪客体:侵占罪侵犯的是他人财产所有权,而职务侵占罪侵犯的是单位财产所有权。
  3. 客观方面:侵占罪是通过代为保管等方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

实践中的注意事项:

  •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仔细审查行为人的身份、行为动机、手段以及侵占的财物性质等,以准确界定罪名。
  • 对于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埋藏物的认定以及侵占数额的确定,应结合具体案情和相关证据进行综合判断。

建议:如果您或他人遇到类似情况,建议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调查。同时,如有需要,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