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转店面书面上写了订金收5000仟又不想转了是不是退给他订金就好了,不用违约金”,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
-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的不同含义。订金通常被视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性质,如果交易未能达成,订金一般应当退还。而定金则具有担保性质,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在您的情况下,书面协议上写的是“订金”,因此,从法律上讲,这更倾向于是一种预付款,而非具有担保性质的定金。
关于订金的退还:
- 既然书面协议上写的是“订金”,且您现在不想继续转让店面,那么从法律角度讲,您应当将订金退还给对方。因为订金不具有担保性质,所以不存在因违约而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况。
- 但是,如果双方在书面协议中另有约定,比如订金在特定情况下不予退还,或者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作为补偿,那么您就需要按照协议中的约定来执行。不过,从您目前提供的信息来看,并没有提到这样的约定。
可能的法律后果:
- 如果您拒绝退还订金,而对方又坚持要求退还,那么对方可能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很可能会根据书面协议的内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做出判决,要求您退还订金。
- 此外,如果因为您的拒绝退还订金而给对方造成了其他损失(比如对方为了接收店面而做了其他准备,现在因为您的违约而遭受了损失),那么对方还可能要求您赔偿这些损失。
建议:
- 鉴于目前的情况,我建议您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尽快退还订金,以避免可能的法律纠纷和不必要的损失。
- 如果在协商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者您对相关法律法规有进一步的疑问,欢迎随时向我咨询。
综上所述,从法律角度讲,您应当将订金退还给对方,因为订金不具有担保性质,且双方在书面协议中并未约定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况。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