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医疗损害医院全责,拿到判决书能去找他让他给看病吗”这一问题,我的分析如下:
结论前置:
从法律判决的角度来看:您已经拿到了判决书,且判决书明确医院为全责方。这意味着在法律上,医院已经承担了相应的责任。但判决书主要解决的是责任认定和赔偿问题,并不直接涉及后续的治疗安排。
从实际治疗的角度来看:虽然医院在法律上被判定为全责,但这并不意味着医院有义务继续为您提供治疗服务。医院的治疗服务是基于医患之间的医疗合同关系,而判决书解决的是侵权责任问题,两者性质不同。
详细分析:
法律判决的效力:判决书是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后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责任承担。但判决书的内容通常限于对已发生事实的认定和赔偿责任的确定,不涉及未来可能发生的治疗行为。
医院的治疗义务:医院的治疗义务是基于与患者之间的医疗合同关系产生的。当患者因医疗损害而需要进一步治疗时,医院是否有义务继续提供治疗服务,取决于双方是否还存在有效的医疗合同关系,以及医院是否愿意继续履行该合同。
您的选择:
建议:
综上所述,拿到判决书后,您不能直接要求医院继续为您提供治疗服务。但您可以尝试与医院协商、寻求其他医疗机构的帮助,并关注判决书的执行情况。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