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原告在一法院起诉被告侵权,又在另一法院起诉被告注册法人店铺侵权是否构成重复起诉,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重复起诉的认定标准: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的规定,重复起诉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本案分析:
- 在您描述的情况下,原告在两个不同的法院分别起诉被告侵权和被告注册法人店铺侵权。关键在于判断这两个诉讼是否满足重复起诉的认定标准。
- 如果两个诉讼的当事人相同(即原告和被告相同),且诉讼标的(即侵权行为)也相同,那么需要进一步看诉讼请求是否相同或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 如果原告在第一个诉讼中已经就侵权行为提出了诉讼请求,并得到了法院的审理,那么在第二个诉讼中再次就同一侵权行为提出诉讼请求,很可能构成重复起诉。
特殊情况考虑:
-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告注册的法人店铺与被告诉讼主体不同(即法人店铺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且原告在第二个诉讼中是基于法人店铺的侵权行为提出诉讼请求,那么可能不构成重复起诉。但这需要具体分析法人店铺与被告诉讼主体之间的关系以及侵权行为的具体情况。
法律建议:
- 在您的情况下,我建议您先仔细审查两个诉讼的当事人、诉讼标的和诉讼请求是否相同或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 如果发现可能构成重复起诉,我建议您及时与法院沟通,说明情况,并考虑是否需要撤回其中一个诉讼或进行其他法律程序上的调整。
- 如果您对法律程序或法律规定有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建议。
综上所述,原告在一法院起诉被告侵权,又在另一法院起诉被告注册法人店铺侵权是否构成重复起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您有进一步的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