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分法是《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一种评标方法,它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下面我将详细解释综合评分法的计算方式:
一、评审因素的设定
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需要注意的是,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且评审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
二、评审因素的细化和量化
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如果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那么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
三、价格分的计算
价格分是综合评分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具体来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则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 = (评标基准价 / 投标报价) × 价格分值
其中,价格分值在货物项目中不得低于总分值的30%,在服务项目中不得低于总分值的10%。对于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四、评标总得分的计算
评标总得分是各项评审因素得分的加权和,计算公式为:
评标总得分 = F1×A1 + F2×A2 + …… + Fn×An
其中,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且A1+A2+……+An=1)。
五、评标过程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同时,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如果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那么应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六、实例说明
以一个具体的招标项目为例,假设评审因素包括价格、服务部分和商务部分,权重分别为60%、30%和10%。在服务部分中,又可能包括项目服务方案、质量保障措施、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等子因素,每个子因素都有其对应的权重和评分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这些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价,并最终汇总出评标总得分。
综上所述,综合评分法是一种科学、公正、透明的评标方法,它通过细化和量化的评审因素,以及加权和的计算方式,确保了评标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