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期内离职 前期确认的股份支付是否需要冲回-周定国律师|法行宝
2025-08-13 公司事务

针对“服务期内离职,前期确认的股份支付是否需要冲回”这一问题,需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以下为详细解答:

  1. 股份激励计划无服务期约定或等待期已过的员工离职

    • 情况说明:若股份激励计划并无服务期约定,也即无等待期,或者员工在等待期之后(已达到服务年限约定)离职,由于授予的股份已属于离职员工,且已不能回售,因此,原已累计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不予冲回。
  2. 等待期离职且股份不能回售的员工

    • 情况说明:对于股份激励计划约定服务期或没有明确服务期但实质存在等待期的股份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员工,若在等待期离职且股份不能回售,同样,原已累计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也不予冲回。
  3. 等待期离职且股份可以回售但不进行回售,仍保留给离职员工的

    • 情况说明:这表明离职职工实质上行权已获取了股票,并能够以市场价出售获取市场化的收益。因此,该离职员工的股份支付费用需要加速处理,在离职的当期一次性确认剩余服务期的股权支付费用。
  4. 等待期离职且股份进行回售的员工

    • 情况一:离职员工的股份原价回售
      • 处理方式:之前已累计确认的股权支付费用需要全额冲回。同时,企业或其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并没有获益,不确认为股份支付。
    • 情况二:离职员工的股份回售后可取得一定的收益,但该收益与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价值没有密切关系
      • 处理方式:不属于股份支付,企业应当按照职工薪酬准则有关规定,在职工为取得该收益提供服务的期间内分期确认职工薪酬费用。具体会计处理分两步:
           1. 之前已累计确认该离职员工的股权支付费用需要全额冲回。
           2. 离职员工获取的收益(固定回报率的部分,或每股净资产高出认购价格的部分),也即企业支付的代价,在离职员工实际的等待期内进行分摊。如果离职员工获取的收益并不重大,上述两步骤合并处理,之前已累计确认该离职员工的股权支付费用扣减该离职员工获取的收益后的余额进行冲回。
        
    • 情况三:职工因回售股份取得的收益与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价值相关
      • 处理方式:仍属于股份支付,企业应当按照股份支付准则有关规定,确认相关费用。因为离职员工的股份按离职日的市场公允价值进行回售,虽然并没有完成服务年限,但仍属于股份支付。只不过,股份支付费用需要重新计算,因为离职日的市场回售价高于授予日的公允价,同时实际的等待期缩短。

综上所述,服务期内离职员工前期确认的股份支付是否需要冲回,需根据股份激励计划的具体约定、员工离职时股份的回售情况以及回售价格与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价值的关系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要更具体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