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的两种类型-王晶律师|法行宝
2025-08-13 劳动纠纷

离职在一般情况下主要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主动”离职和“被动”离职。

一、“主动”离职:

这是指劳动者自己决定不再继续在当前公司工作,主动提出离职。这种情况下,劳动者通常需要按照公司的规定和流程,提前通知公司并提交离职申请。由于是劳动者自愿离职,公司一般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二、“被动”离职:

与“主动”离职相反,“被动”离职是指劳动者并非自愿,而是由于公司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被解除。这包括辞退、开除、劝退等情况。在这些情况下,公司通常需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1. 劝退:是公司“劝说”劳动者离职,如果劳动者同意并主动提出离职,则无法获得经济补偿。但如果劳动者同意离职,却不主动提出,等公司与其协商后给予一些补偿,再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

  2. 辞退和开除:这两者通常被视为公司主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具有单方向和强制性。辞退往往是因为劳动者不符合公司的职场用人要求或未通过试用期,而开除则通常是因为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在这两种情况下,公司都需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如果属于公司违法开除的情况,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并要求劳动仲裁,以获得应有的经济补偿。

总的来说,离职的类型主要分为“主动”和“被动”两种,每种类型都有其特定的原因和流程,并且涉及到不同的经济补偿规定。劳动者在离职时,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