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做承揽合同法律规定有什么-魏杨律师|法行宝
2025-08-13 合同纠纷

关于定做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我可以为你详细解释如下:

承揽合同的定义与内容: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的工作范围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合同内容一般应涵盖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承揽人的主要义务:

  1.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2.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3. 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4.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并因定作人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定作人的主要义务:

  1. 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2. 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并确保材料符合约定标准。
  3. 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4. 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

风险承担与解除权:

  1. 在承揽过程中,工作成果交付前的风险一般由承揽人承担,交付后由定作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2. 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随时解除合同,但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若承揽人存在违约等法定情形,定作人也有权解除合同。

其他相关规定:

  1. 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
  2. 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你全面了解定做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如果你有任何进一步的问题或需要具体的法律建议,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