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负责人能不能是工会委员-李肖峰律师|法行宝
2025-08-13 行政纠纷

行政负责人不能是工会委员。根据《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总工发〔2016〕27号)第十一条的明确规定,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合伙人以及他们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单位工会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主席、副主席候选人。这一规定确保了工会组织的独立性和代表性,避免了行政权力对工会组织的过度干预。因此,行政负责人作为单位的管理层,是不符合担任工会委员的资格要求的。如有更多关于工会选举或工会组织的相关问题,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