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证据,公安一般不可以直接立案。在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制度框架内,公安部门对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嫌疑案件进行立案时,必须具备确凿的证据或者明确的线索,能够证明已经发生了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罪行。一般而言,仅仅凭借轻微的怀疑或者无根据的推测来启动立案调查,是站不住脚的。
不过,在特定的情况下,鉴于初步提供的相关线索或者实况信息,公安机关可能选择首先以初查的形式对此类问题开展有限的调查研究工作。在此阶段,如果获取了足够有力的证据支持,那么公安部门将会紧接着正式开展立案侦查的工作。
立案的必要条件通常包括:
若显然缺乏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并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畴,则通常情况下将不会予以立案。因此,虽然公安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基于初步线索和合理怀疑先立案后侦查,但最终还是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案件的进一步推进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