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2个月诉讼是从办结时间开始算吗-纪蓉蓉律师|法行宝
2025-08-11 劳动纠纷

关于“工伤认定书2个月诉讼是从办结时间开始算吗”这一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工伤认定书的诉讼期限并非从办结时间开始计算,而是从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开始计算。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会将《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这一送达过程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确保当事人能够及时收到决定书。

从收到《认定工伤决定书》之日起,如果当事人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具体来说,如《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中所示,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相关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里的“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就是计算诉讼期限的起点。

因此,工伤认定书的诉讼期限并不是从办结时间开始计算,而是从当事人收到《认定工伤决定书》之日起开始计算。这一规定确保了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来行使自己的权利,对工伤认定决定提出异议或进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