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工伤认定书的申诉期是否从申请之日开始算的问题,这通常取决于具体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政策。虽然您提供的参考信息主要集中在上海市的工伤保险实施意见和相关政策问答,但其中并未直接提及工伤认定书申诉期的具体起算时间。
一般来说,工伤认定的申诉期或称为复议期、异议期,是指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以在一定期限内提出申诉或复议的期间。这个期间通常不是从申请之日开始算,而是从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并送达给当事人之日起计算。因为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并送达后,当事人才有可能知道认定结果,并据此决定是否提出申诉。
为了获得更准确的信息,我建议您查阅您所在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特别是关于工伤认定和申诉程序的规定。这些规定通常会明确申诉期的起算时间、申诉的方式和程序等具体内容。
如果您对具体的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有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您也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法律服务机构或专业律师,他们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更详细的解答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