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人员受伤是必须上报的。根据相关规定,当职工在工地发生事故伤害时,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旨在确保受伤职工能够及时获得工伤认定和相应的工伤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也有权直接向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申请时,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医疗诊断证明等。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或者没有证人证明工伤事实,受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仍然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此时,职工所在单位是否同意(签字、盖章)并不是必经程序,不会影响工伤认定的进行。
因此,工地人员受伤后,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受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工会组织,都应当积极履行上报和申请工伤认定的责任,以确保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