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对象错误。在法学理论中,对象错误和打击错误是两种不同的错误类型,它们在刑法上的意义主要在于对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影响。
对象错误:指的是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侵害对象产生的错误认识。例如,行为人本欲甲,却误将乙当作甲而实施侵害行为。在你提到的“误将人当做猎物打死”的情境中,行为人明确地将人误认为是猎物,并对其实施了射击等行为,导致人死亡。这种错误就属于对象错误,因为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对象(人)产生了错误的认识。
打击错误:则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可能造成的打击目标、范围等产生的错误认识。比如,行为人本想射击甲,但由于瞄准失误或风向等因素影响,实际击中了乙。这种错误主要关注的是行为人的打击方向、力度等物理因素导致的偏差。
结合你的描述,“误将人当做猎物打死”显然是对行为对象产生了错误认识,而非对打击方向、力度等产生的错误认识。因此,这是对象错误。在刑法上,对象错误通常不影响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因为行为人仍然具有侵害他人(虽然是错误的对象)的故意,并且这种故意导致了实际的危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