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判决书认定基本事实错误,是可以申请再审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若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或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等情形,均属于法定再审事由。
具体来说,申请再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在申请再审时,当事人需要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特殊情形的除外,如知道或应当知道新证据之日起六个月内)。并且,需要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原审裁判文书和新证据等材料。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再审条件,会裁定再审;如果不符合,会裁定驳回申请。
因此,如果你认为原判决书认定基本事实错误,且满足上述申请再审的条件,你可以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