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单位名义申请的工伤认定结果不服 能否以伤者家属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张新峰律师|法行宝
2025-08-08 劳动纠纷

可以以伤者家属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具体分析如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意味着,如果以单位名义申请的工伤认定结果不服,伤者家属作为近亲属,是有权利申请行政复议的。

复议的具体程序如下:

  1. 申请行政复议: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在收到工伤认定相关文书后,如果对工伤认定结论有异议,可以在60日内向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机关或当地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 审查受理: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应在5日内审查是否受理。如果决定受理,会进入下一步审理程序。
  3. 审理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在受理复议申请后,会进行审理,并在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如果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工伤复议并非必然是行政诉讼的前置条件。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对工伤认定结论等事项有异议时,既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综上所述,如果你对以单位名义申请的工伤认定结果不服,作为伤者家属,你完全有权申请行政复议,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