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员看手机未看信号灯与机动车相撞,责任划分需根据双方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及过错程度来确定。具体分析如下:
一. 外卖员的责任
- 违反交通规则:外卖员在看手机而未看信号灯的情况下穿越马路,显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如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外卖员未遵守信号灯指示,应承担相应责任。
- 注意力分散:看手机导致注意力分散,也是造成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外卖员在骑行或步行过程中应保持对周围环境的观察,确保自身安全。
二. 机动车的责任
- 遵守交通规则: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如果遵守了交通规则,如按照信号灯指示行驶,且未超速、未酒驾等,那么其责任可能会相对较轻。
- 观察义务:虽然机动车可能遵守了交通规则,但仍有观察周围环境的义务,特别是当行人或非机动车可能违反规则时。如果机动车驾驶员未尽到观察义务,也可能承担一定责任。
三. 责任划分
- 根据过错程度:交警部门会根据事故现场勘查、证人证言、监控录像等证据,综合判断双方的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及过错程度,从而划分责任。
- 可能的结果:如果外卖员违反信号灯且注意力分散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那么外卖员可能承担主要责任;如果机动车驾驶员也存在过错,如未充分观察,那么机动车驾驶员也可能承担次要责任。
我的观点:在此类事故中,外卖员因看手机未看信号灯而导致的违反交通规则行为,通常会被视为事故的主要原因。但机动车驾驶员也需确保在行驶过程中充分观察周围环境,以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最终责任划分应由交警部门根据具体证据进行判定。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