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随意修改年假制度是不合法的。
年休假制度是法律规定的对劳动者的福利待遇,体现了国家和企业对劳动者的关怀。我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则对年休假制度进行了细化规定,明确了不同工作年限的职工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如果公司未经合法程序,且未与员工达成共识,便擅自更改年假制度,比如削减年假时长或修改年假使用细则等,都将直接侵犯员工的休息权。这种情况下,员工有权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制定或修改年休假办法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且,公司应当将年休假办法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如果公司未遵循这些程序,其擅自修改的年假制度对员工将不具有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公司随意修改年假制度是不合法的,员工有权通过协商、投诉或仲裁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