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补偿是包含基本工资以及各类补助在内的应发工资,而非仅是基本工资。
具体来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员工离职补偿标准通常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此平均工资是包含所有收入的,比如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即应发工资。若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举个例子,假设某员工在离职前的十二个月中,每月除了基本工资5000元外,还有固定的交通补助500元、餐补300元以及年终奖10000元(分摊到每个月计算)。那么,在计算离职补偿时,应将这些收入都统计在内,即月工资为(5000+500+300+10000/12)元,再按照工作年限来计算应支付的补偿金额。
因此,员工离职时获得的补偿金是基于应发工资来计算的,而非仅仅是基本工资。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