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法定职能的法律规定-陈慧研律师|法行宝
2025-08-05 公司事务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法定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履行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 依法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
    • 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2.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 执行国家、省关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制度规定,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
    •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 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
    • 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4. 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 落实国家、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
    •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等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
  5. 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 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
    • 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
    • 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管理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
  6. 建立空间规划体系:

    • 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 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
    • 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7.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 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
    • 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8. 耕地保护:

    • 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
    • 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
  9. 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管理:

    • 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 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以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查,依法进行矿业权管理。
  10. 造林绿化和森林、草原(地)、湿地资源监管:

    • 负责组织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发展。
    • 负责全市森林、草原(地)、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包括林地管理、退耕还林工作等。
  11. 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管:

    • 负责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
    • 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
  12. 林业改革发展:

    • 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
    • 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
  13. 测绘地理信息管理:

    • 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包括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等。
  14. 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

    • 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和森林、草原(地)防火相关工作。
    • 承担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相关工作。
  15. 优化营商环境和市场秩序:

    •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规范自然资源市场秩序。
    • 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等领域违法案件。

这些职能涵盖了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资源管理、规划制定、生态保护、灾害预防以及市场秩序维护等多个方面的重要职责。如果您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解释,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