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是合法的,但试用期的具体约定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是对试用期相关问题的详细解答:
试用期的期限:
- 试用期长短与劳动合同期限有直接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 如果单位与你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但约定的试用期为6个月,这是不合法的。因为按照法律规定,此种情况下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试用期的工资:
-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例如,如果你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为5000元,但用人单位说试用期的工资为2000元每月,这是不合法的。因为2000元已经远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即4000元)。
试用期的社保缴纳:
-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试用期虽属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互相认识、考核、选择的一个阶段,但其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负有为试用期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义务。
- 因此,过了试用期再给员工缴纳社保是不合法的。
试用期的合同签订:
- 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之前提,单独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
- 如果用人单位说要先只签订试用期合同,等试用合格了再签订劳动合同,这种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综上所述,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是合法的,但具体约定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包括试用期的期限、工资、社保缴纳以及合同签订等方面。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的约定上违反了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