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且没有过质疑期的情况下,甲方可以与中标方进行接触。以下是对此结论的详细解释:
法律依据:根据《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这一条款说明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甲方)与中标人之间有一个明确的时间窗口来订立合同,而在这个过程中,双方的接触是必要的。
质疑期的性质:质疑期通常是为了给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供一个对中标结果或评标过程提出异议的机会。然而,质疑期的存在并不妨碍甲方与中标方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正常的接触和沟通,以准备合同的订立。
接触的目的和范围:甲方与中标方在质疑期内的接触应当是为了合同的订立而进行的,包括但不限于讨论合同的具体条款、确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解决可能存在的疑问或分歧。这种接触应当是合法、合规的,并且不得违反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原则。
综上所述,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且没有过质疑期的情况下,甲方可以与中标方进行接触,以准备和订立书面合同。这是符合法律法规的,也是招标投标过程中必要的一环。如果在这个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或疑问,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