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退休人员做保安算劳动关系。具体来说:
劳动关系认定:根据《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3条,以及《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7〕88号第2条,内退人员在与原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到另一单位工作的,可以与另一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原用人单位与内退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依然存在,不受影响。这意味着内退休人员在做保安时,与新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
实际工作情况:内退休人员在担任保安工作期间,需要遵守新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接受其管理,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这些特征均符合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且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综上所述,内退休人员做保安时,与新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如果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任何劳动纠纷或问题,可以随时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