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你提到的三方协议盖章后离职,以及鉴定表是否能盖同一家公司章的问题,这里是我的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三方协议和鉴定表在法律上具有不同的性质和用途。
三方协议:
- 三方协议通常是在你、用人单位和学校(或其他第三方)之间签订的,用于明确各方在实习、就业等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 如果你已经离职,那么原三方协议中的部分条款可能已经不再适用,特别是与你的工作职责和期限相关的部分。
- 离职后,你与原用人单位的关系已经发生了变化,因此原三方协议上的章可能不再具有法律效力或代表性。
鉴定表:
- 鉴定表通常用于对你的工作表现、技能水平或特定事项进行鉴定和评估。
- 鉴定表的盖章通常代表用人单位对你所鉴定内容的认可和确认。
- 如果你离职后需要填写或提交鉴定表,并且希望由原用人单位盖章,那么你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 鉴定内容是否与你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经历相关;
- 原用人单位是否愿意为你提供鉴定并盖章;
- 鉴定表的盖章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
综上所述,三方协议盖章后离职,并不意味着鉴定表也能盖同一家公司的章。这取决于鉴定表的具体内容、原用人单位的意愿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
因此,我建议你:
- 首先明确鉴定表的具体内容和目的;
- 然后与原用人单位沟通,了解他们是否愿意为你提供鉴定并盖章;
- 如果原用人单位同意,确保鉴定表的盖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
如果你在这个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