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结论审核程序有哪些-石岳律师|法行宝
2025-08-02 劳动纠纷

工伤认定结论的审核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一、申请阶段

  1. 申请主体: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有权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申请时间:

    • 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
    • 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申请材料:

    • 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可能的《工伤申报证据清单》;
    • 提交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 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 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职工受伤害后诊断证明(如初诊病历、出院小结、检查报告单等)或者职业病诊断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时间表、工作职责证明、公安机关证明、派工单、出差通知书、上下班路线图、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等。

二、审核阶段

  1. 材料审核: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材料完整,将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如果材料不完整,将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2. 调查核实: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这包括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查阅相关资料、询问有关人员并制作调查笔录等。
    • 调查核实工作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
    •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3. 决定作出: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 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
  4. 送达与抄送:

    • 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20日内将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三、后续事项

  • 如果职工或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或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一定年限(如50年)。

总的来说,工伤认定结论的审核程序是一个严谨、细致的过程,旨在确保工伤认定的客观公正和依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