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退体发现事业单位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怎么办-孙能能律师|法行宝
2025-03-21 刑事辩护

对于临退休发现事业单位人员受过刑事处罚的情况,组织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政务处分,若符合开除条件,则应予以开除。以下是对此情况的具体分析:

一. 法律适用与处分原则

  1. 法律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职人员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应依法给予政务处分。
  2. 处分原则:退休或离职不影响对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的处分,即“退休不免责”。

二. 具体处分情形

  1. 开除情形:
     - 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
     -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三年的;
     - 因犯罪被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若该事业单位人员符合上述任一情形,组织应予以开除。
  2. 其他处分情形:
     -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案件情况特殊,予以撤职更为适当的,可以不予开除,但应报请上一级机关批准;
     - 公职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予以撤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开除。
    
    若该事业单位人员符合上述其他情形,组织应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政务处分。

三. 实际操作

  • 组织在发现公职人员受过刑事处罚后,应启动调查程序,核实相关事实。
  • 根据核实结果,依据法律法规作出处分决定,并书面通知被处分人。
  • 被处分人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核或申诉。

综上所述,对于临退休发现事业单位人员受过刑事处罚的情况,组织应严格依法办事,根据具体情形给予相应政务处分。若符合开除条件,则应坚决予以开除,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