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头是红灯但交警现场指挥让走时,应当服从交警的指挥通行。下面我对此情况进行详细分析:
一. 遵循交警指挥的合法性
- 交警指挥优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由此可知,在交警现场指挥的情况下,其指挥信号是优先于交通信号灯的。
- 实例说明:比如,在某个路口,掉头信号灯为红灯,但由于交通拥堵或其他特殊情况,交警现场指挥车辆掉头以疏导交通,此时驾驶员应当遵循交警的指挥掉头行驶,而不是拘泥于红灯信号。
二. 注意事项与建议
- 观察交通情况:在服从交警指挥的同时,驾驶员也应时刻观察周围的交通情况,确保掉头行驶的安全。
- 保留证据:如果因服从交警指挥而产生了交通违法行为(如被电子监控抓拍),驾驶员可以保留相关证据(如行车记录仪录像、交警指挥的照片等),以便后续向交管部门说明情况并申请撤销处罚。
- 我的观点:我认为,在遇到掉头是红灯但交警让走的情况时,驾驶员应毫不犹豫地服从交警的指挥。同时,也要保持警惕,确保掉头过程中的安全。
综上所述,掉头是红灯但交警让走时,应服从交警的指挥通行。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