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员帮人介绍工程时收取了好处后没有办成把钱退了违法吗-梁升律师|法行宝
2025-07-31 合同纠纷

公职人员帮人介绍工程时收取了好处后没有办成把钱退了,这种行为是否违法,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下面我将从两个角度进行阐述:

  1. 不构成犯罪的情况:

    • 如果公职人员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帮忙而介绍工程,并收取了一定的好处费,但在未能办成工程后,主动将好处费退还,那么这种行为通常不会被视为犯罪。因为在此情况下,公职人员没有侵占财物的故意,也没有实施诈骗等犯罪行为。
  2. 可能构成犯罪的情况:

    • 如果公职人员以介绍工程为由,收取了好处费,但实际上并没有能力或并没有打算真正去办理此事,而是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那么即使事后将好处费退还,也可能构成诈骗罪。因为在此情况下,公职人员的行为已经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即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虽然退还了好处费,但只能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

综上所述,公职人员帮人介绍工程时收取好处后未办成把钱退了是否违法,关键在于公职人员的主观目的和客观行为。如果公职人员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且行为不构成犯罪,那么退还好处费后通常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但如果公职人员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并实施了诈骗等犯罪行为,那么即使退还了好处费,也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

因此,建议公职人员在帮人介绍工程或办理其他事务时,应谨慎行事,避免收取不当好处费,以免触犯法律。同时,对于他人给予的好处费,也应明确拒绝或及时退还,以维护自己的清白和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