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学生涉嫌故意伤害案检察院相对不起诉典型案例-宿梦醒律师|法行宝
2025-07-30 侵权纠纷

关于在校学生涉嫌故意伤害案检察院相对不起诉的典型案例,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两个具体案例及分析:

案例一

案情概述: 2015年7月,成某在市区某小区散发广告时与小区保安李某发生争执,继而厮打,成某用拳头将李某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后成某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不起诉理由:

  1. 成某犯罪情节轻微,属于初犯;
  2. 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
  3. 犯罪时为未成年人且为在校生,应从挽救未成年角度考虑;
  4. 有投案自首的法定从轻情节;
  5. 案发后其家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处理结果: 检察院采纳了辩护意见,对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例二

案情概述: 2021年9月,在长春市九台区某大学校园的篮球场上,学生小李与他人因打篮球发生口角,后厮打在一起,小李将对方打伤。经鉴定,被害人鼻部外伤构成轻伤二级。小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移送审查起诉。

不起诉理由:

  1. 小李系在校大学生,若移送起诉将被开除学籍,对其求学生涯影响重大;
  2. 小李来自云南省边远山村,系贫困生,在校期间表现良好;
  3. 本案系校园偶发矛盾,小李已认识到错误,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并取得谅解;
  4. 符合最高检关于轻伤害案件少捕慎诉慎押的指导意见,即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且被害人明确表示谅解的,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处理结果: 检察院于2022年5月决定对小李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法律分析

这两个案例均体现了检察院在办理在校学生涉嫌故意伤害案时,充分考虑了犯罪嫌疑人的特殊情况(如未成年、在校生身份、认罪态度、赔偿情况等),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政策,作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这既体现了法律的人文关怀,也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总结

在校学生涉嫌故意伤害案时,若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良好、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政策的规定,检察院有可能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这有助于挽救在校学生的未来,体现法律的人文关怀和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