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日加班调休 不给加班费吗-王慎云律师|法行宝
2025-07-29 劳动纠纷

不可以在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日加班调休不给加班费。下面我为您详细解释:

法律解释

  1. 工作日加班与休息日加班的区别:

    • 工作日加班:指的是在法定工作日(通常指周一至周五)超出正常工作时间(通常为8小时)以外的加班。
    • 休息日加班:指的是在法定休息日(如周六、周日)或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
  2. 加班费的支付规定:

    • 根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工作日加班应支付不低于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的加班费。
    • 休息日加班,如不能安排补休,应支付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的加班费。
    • 法定节假日加班,应支付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的加班费。
  3. 调休与加班费的关系:

    • 对于休息日加班,企业可以选择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但两者不能同时选择,且决定权在企业。
    • 对于工作日加班,法律明确规定应支付加班费,不能通过调休来替代。

实际应用

  • 在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中,不能约定工作日加班仅通过调休而不支付加班费,因为这违反了《劳动法》及相关规定。
  • 如果企业试图通过此类约定规避支付加班费的责任,该约定将因违反法律而无效。

结论

因此,不可以在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日加班调休不给加班费。企业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