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了十七年但只买了七年社保,这种情况通常是不合法的。具体分析如下:
一. 社保缴纳的法律规定
- 社保缴纳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意味着,从员工入职开始,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其缴纳社保。
- 缴纳期限:社保的缴纳应当与员工的工作期限相匹配,即员工在工作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持续为其缴纳社保。
二. 结合案情分析
- 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中,员工在公司工作了十七年,但只买了七年社保。这显然与社保缴纳的法律规定不符,因为用人单位在员工工作的整个期间都有义务为其缴纳社保。
三. 法律后果
-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保,员工有权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四. 建议
- 我建议您首先与用人单位沟通,了解其未为您全额缴纳社保的具体原因,并要求其尽快补缴。
-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补缴,您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公司在您工作了十七年的情况下只为您买了七年社保,这是不合法的。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