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销售公积金缴存按照底薪算是不合法的。具体分析如下:
一. 法律依据明确规定了公积金的缴存基数
-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这表明,公积金的缴存应当基于职工的月平均工资,而非底薪。
二. 底薪与月平均工资的区别
- 底薪通常是销售人员基本工资的一部分,而月平均工资则包括了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所有货币性收入。因此,按照底薪计算公积金缴存额,显然低于按照月平均工资计算的结果。
三. 特殊情况的处理
- 如果销售人员的工资恰好等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那么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最低工资为基数缴纳公积金。但这种情况较为特殊,且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
四. 结论与建议
- 综上所述,做销售公积金缴存按照底薪算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公积金,以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 我建议您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按照法律规定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调整,您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