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已经在执行了,仍然可以申请再审。但申请再审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申请再审的条件:
- 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存在错误;
-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
-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 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等。
申请再审的时间限制:
- 当事人应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 若存在特定情形(如新的证据、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等),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申请再审的程序:
- 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 提交再审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 法院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启动再审程序。
执行与再审的关系:
- 申请再审不影响执行程序的进行;
- 若法院决定再审,可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 执行完毕后,若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被撤销,对已被执行的财产,法院应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
综上所述,案件已经在执行并不影响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只要满足申请再审的条件和程序,当事人仍有权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若您对再审的具体流程、所需材料或相关法律规定存在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