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墙业主不可以将幕墙工程单独发包。
根据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属于违法发包”。在此情境下,幕墙作为建筑物的一个组成部分,通常被视为单位工程的一部分。因此,如果业主将幕墙工程单独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就违反了这一规定,构成了违法发包。
为了避免违法发包,业主单位应当将整个单位工程(如一栋大楼)发包给一个总承包单位,由该总承包单位负责整个工程的施工组织和管理。如果业主对幕墙工程有特别的要求或需要更换具体的施工人,应当与总承包单位进行沟通,并由总承包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分包。
总之,幕墙业主在发包工程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发包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或建筑领域的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