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书约定的履行时间最后一天为节假日 履行期限是否顺延-王肇逵律师|法行宝
2025-07-26 合同纠纷

如果民事调解书约定的履行时间最后一天为节假日,那么履行期限是顺延的。具体分析如下:

根据民法典第203条的规定,如果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这意味着,如果民事调解书约定的履行时间最后一天恰好是节假日,那么履行期限将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天。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民事调解书约定某人应在某月30日前履行某项义务,但该月30日恰好是周六(假设为法定休假日),那么该人可以在周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节假日结束的次日)履行该义务,而不会被视为违约。

因此,在民事调解书约定的履行时间最后一天为节假日的情况下,履行期限是会自动顺延的,以确保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法定工作日内履行其义务。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此问题的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