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拒收商户现金违法吗-李宁律师|法行宝
2025-07-26 公司事务

商场拒收商户现金是违法的。

分析说明:

  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因此,商场作为经营主体,拒绝接受商户以现金作为支付方式,违反了这一法律规定。

  2. 拒收现金的性质:拒收现金行为被视为对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支付采取歧视、排斥性措施的行为,是违法的。这不仅损害了商户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人民币作为法定货币在市场上的流通和使用。

  3. 维权途径:如果商户遇到商场拒收现金的情况,可以保留相关证据,如交易记录、对话录音等,并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当地分支机构进行投诉反映。人民银行将对拒收现金线索进行核实,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处置。

特殊场景:

  •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无人值守的停车场等无人销售的经营场所,经营主体应在醒目位置标示支付方式、操作流程及服务联系方式,并以适当方式满足消费者在特殊情况下的现金支付需求。

  • 对于涉及公共服务、民生及公众关注度较高、影响范围大的拒收现金主体,人民银行可能会实施更为严格的处罚措施。

结论补充说明:

商场作为经营主体,应尊重商户的支付方式选择权,确保现金收付渠道畅通。如果商场拒收商户现金,商户可以依法维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人民银行也将继续加强整治拒收现金工作,维护人民币作为法定货币的权威性和流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