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合同解除合同,劳动者在一定情况下是能主张经济赔偿金的。具体分析如下: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若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患病、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因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 若劳动者存在过错,如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
- 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即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情形而解除,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关于单方变更劳动合同:
- 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如岗位、报酬等)通常构成侵权,因为劳动合同的变更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若用人单位未经员工同意擅自变更,员工有权拒绝,并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原合同履行或赔偿损失。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合同并解除合同,劳动者是否能主张经济赔偿金,取决于解除合同的具体原因和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若您面临此类情况,建议详细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您可以直接向我提问,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