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生前定期存单到期被一方子女取走,去世后该子女不认可,这涉及遗产继承和家庭财产纠纷问题。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解答:
一. 存款的归属与继承权
- 存款归属: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母亲生前的定期存单属于其个人财产。若母亲去世前未对存款进行处分,则该存款应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 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因此,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母亲的遗产。
二. 子女取走存款的法律后果
- 擅自取走存款:若一方子女在母亲去世前擅自取走了定期存单中的存款,这可能构成对母亲财产的侵犯。若母亲去世时未留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且该子女不能证明其取走存款是得到了母亲的同意或授权,则其他继承人可以要求其返还。
- 拒不认可与返还:若该子女在母亲去世后拒不认可其取走了存款,或拒绝返还,则其他继承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 解决方案
- 协商:首先,建议家庭成员之间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可以邀请家族长辈或中立第三方参与调解,以达成和解。
- 法律途径:若协商无果,其他继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擅自取走存款的子女返还存款。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存款被擅自取走以及取走的具体金额。
四. 结论与建议
结论:母亲生前的定期存单作为遗产,应由所有继承人共同继承。一方子女擅自取走存款并拒不认可,侵犯了其他继承人的权益。
建议:我建议其他继承人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若协商无果,应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