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非法收购珍贵 濒危动物是哪一条-吴勇波律师|法行宝
2025-03-17 刑事辩护

《刑法》中关于非法收购珍贵、濒危动物的规定是第三百四十一条。具体内容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一法条明确规定了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刑事责任,以及相应的量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