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野生动物罪刑法有何规定-郑永祥律师|法行宝
2025-12-01 侵权纠纷

在我国,非法收购野生动物可能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或“非法收购陆生野生动物罪”,具体罪名及刑罚依据野生动物的种类和犯罪情节而定。以下是对这两个罪名的详细阐述及法律后果分析:

一、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1. 法律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这些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均构成此罪。
  2. 量刑标准:

    • 基本情节: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情节严重”通常根据涉及的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珍稀程度等多种因素综合判断。例如,非法收购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达到一定数量标准,或收购特定极濒危、受特别严格保护的野生动物种类等。
    •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往往意味着涉及极其珍稀、数量巨大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收购行为,对生态环境和物种保护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破坏。
  3. “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定义:

    • 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以及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同时涵盖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二、非法收购陆生野生动物罪

  1. 法律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款,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不包括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且情节严重的,构成此罪。
  2. 量刑标准: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这里的“情节严重”一般指收购数量较大等情况,目前尚未有统一明确的司法解释,司法实践中会结合收购的数量、价值、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

三、法律后果与建议

  • 刑事责任:涉及上述两种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量刑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犯罪人的主观恶性、悔罪表现等因素。若行为人非法收购的野生动物数量巨大、价值高昂,或对野生动物资源造成了严重破坏,其面临的刑罚将相应加重。
  • 行政处罚与民事赔偿:除刑事责任外,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的行为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同时,若造成他人损失或生态环境损害,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某些情况下,行为人除承担刑事责任外,还需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公开赔礼道歉等。

综合建议: 非法收购野生动物不仅违反了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而且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资源。因此,无论出于何种目的,都不应参与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的活动。公众应增强法律意识,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若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直接向我咨询,我将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