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行为不合法。具体分析如下:
从劳动合同法的角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都需要遵循法定的条件和程序。
- 让员工签离职申请并写个人原因,再重新办理入职,实质上是对原劳动合同的解除和新劳动合同的订立,这必须基于双方协商一致,且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如果公司没有合法的解除理由(如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就单方面要求员工签离职申请,这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从员工权益的角度:
- 员工在公司工作了5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能享有相应的工龄权益,如带薪年休假、经济补偿金等。
- 如果公司强迫员工签离职申请并重新入职,可能会剥夺员工这些基于工龄的权益。
从公司操作的角度:
- 公司的这种做法可能是为了规避某些法律责任,如避免支付经济补偿金、避免承担工伤责任等。
- 但这种做法是违法的,一旦员工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公司很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突然让员工签离职申请并写个人原因,再重新办理入职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员工可以拒绝公司的这一要求,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有其他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