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 还可以享受生育假60天-郭永军律师|法行宝
2025-03-17 劳动纠纷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上海确实还可以享受额外的生育假60天。

一. 生育假延长至60天

  • 根据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决定,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60天。这一规定即日起施行,旨在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

二. 产假与生育假的累加

  • 按国家有关规定,女职工法定产假为98天。结合上海的新规定,女职工在上海生育期间可享受的假期为产假98天加上生育假60天,总计158天。

三. 育儿假的增设

  • 此外,新规定还增设了育儿假,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5天。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综上所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上海确实可以享受额外的生育假60天,这是上海市为鼓励适龄婚育、优生优育而制定的政策措施。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