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你提出的“建设工程的部分工程量和工程价款没有结算,不鉴定是否可以”的问题,我可以给你一个明确的结论:在某些情况下,不鉴定也是可以的。下面我将详细解释这一结论,并给出相关的法律依据和建议。
一、不鉴定的情况
有明确的书面约定:
- 如果你们在施工合同中有明确的计价标准或结算方法,并且双方对此没有异议,那么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即可,无需进行鉴定。
工程量有争议但有其他证据:
- 如果对工程量有争议,但你们能够提供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实际发生工程量的证据,那么也可以依据这些证据进行结算,而无需鉴定。
发包人逾期不答复:
- 如果合同中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那么承包人可以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此时也无需鉴定。
二、需要鉴定的情况
- 如果双方对工程量或工程价款存在严重争议,且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各自的主张,那么为了公正、准确地解决纠纷,可能需要进行鉴定。
三、法律依据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
- 第十六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 第二十条: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
四、建议
- 查看合同条款:首先,你应该仔细查看施工合同,看是否有关于结算的明确约定,以及是否有关于鉴定的相关条款。
- 收集证据:如果工程量或工程价款存在争议,你应该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如签证单、施工记录、电子邮件等,以证明你的主张。
- 协商解决:在争议发生后,你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避免不必要的鉴定程序。
- 法律咨询:如果协商无果,或者你对法律问题存在疑问,可以及时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给出专业的法律建议。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的部分工程量和工程价款没有结算时,是否需要进行鉴定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有明确的书面约定或其他能够证明实际发生工程量的证据,那么不鉴定也是可以的。但如果双方存在严重争议且无法提供证据,那么可能需要进行鉴定以公正、准确地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