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劳动仲裁调解协议中解除了劳动关系,确实可以算作离职。下面我详细为你解释一下:
在工伤劳动仲裁调解过程中,如果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且协议中明确解除了劳动关系,那么从法律意义上来说,这确实构成了离职。因为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提供劳动而建立的法律关系,一旦这种关系被双方协商解除,并且以调解协议的形式固定下来,就意味着劳动者已经离开了用人单位,不再为其提供劳动,也不再接受其管理。
具体来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职工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而在劳动仲裁调解中,如果双方就解除劳动关系达成一致,并且调解协议生效,那么劳动者就正式离职了。
因此,如果你是在工伤劳动仲裁调解协议中解除了劳动关系,那么你可以认为自己已经离职了。如果你后续有任何关于离职补偿、工伤保险待遇等方面的问题,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